? ? ? ? 昨天傳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函批復南通新機場選址的紅頭文件已送達江蘇省發改委,像上次提前傳出行政區劃調整消息一樣,正式發布可能有待后續適時進行。大家關心家鄉發展的熱切心情可以理解。這次傳言批復,雖然文件沒有被全部截圖,但三個候選場址的順序已經出現在截圖里:海門四甲、通州東社、通州二甲。根據發函批復的官方行文標準格式,排列三場址第一位的即獲批的首選方案。也就是說,如果9月30日那天的報道不是部分受眾認為的官宣選址性質的話,那么這次發函批復才是真正官宣了南通新機場選址海門四甲。(下圖)

? ? ? ?因此,判斷上次9月30日媒體報道是否已經官宣過了南通新機場選址就成為了關鍵。我們比較一下對龍巖新機場、南通新機場選址兩個媒體報道的區別。1??“龍巖”明確收到中國民用航空局的批復發函,且民航類媒體給予了報道,有“函”就有附件(下面參照其它選址獲批函件),顯然是官宣已經“正式獲批”。“南通”是“發函”以外的“批復”性質,即普通意義上的“批準答復”,是“同意推薦成為第三個候選場址”的含義,地方上即使優先推進該場址,民航局發函批復選址的紅頭文件上還是會依據專家組評定打分給出排列順序:南通繞城高速外的四甲、東社場址分列第一、二位,繞城高速內的二甲場址得分相對最低列末席第三位。所以,業內人士根據9月30日的報道已經提前得出了四甲場址勝出的結論,因為二甲場址是最后一個獲批進入候選名單的場址。2??“龍巖”報道有正式獲批的場址位置圖、配套交通規劃圖、機場規劃設計招投標公告等相關信息,“南通”報道中均未涉及,說明的確僅僅是轉述了指揮部的表述“某甲場址獲批同意推薦作為第三個候選場址”。3??比對“龍巖”、“南通”兩個媒體報道的留言特性,呈現完全不一樣的解讀結論。“龍巖”的留言是統一的聲音,而“南通”許多具有獨立思考、解讀能力的留言已經提前預測了“9月30日的報道只是說二甲進入候選名單,勝選的是四甲”。(下圖)

? ? ? 事實上,9月30日的媒體報道如果是真正的官宣選址,那么官方編輯就不會精選截然相反的留言,也就是說指揮部以及首發媒體的本意就非官宣選址。是某些人、某些自媒體、某些房地產炒家無意或故意地歪曲報道本意。那么9月30日的報道到底是在表述一個怎樣的內容?為什么明明批復中的“推薦場址”就是“獲批選址”,最后又成了“四甲場址”勝出?這里的關鍵就是9月30日的報道不是有些人理解的官宣,它不是獲得“發函批復”中“推薦場址”概念,只是廣義上的“推薦”。下面解讀一下9月30日的報道全文,因缺少“發函”一詞,整個報道內容就是紅頭文件以外的語境情形。標題中的“南通新機場選址”只是特指“第三個候選場址二甲”,“正式批復”就是“正式被批準列入候選名單”。正文中的“推薦場址”就是與四甲、東社一樣被列入候選名單。這樣三個場址就齊全了,中國民用航空局后續就可以作出發函批復了。再次強調只有在明確發函的前提下,“推薦場址”才是“勝選場址”,9月30日報道的不是收到發函批復的情況,而是民航局批復同意了推薦的第三個場址。希望大家不要再為此糾結了。讓我們一起見證南通的崛起、騰飛!(本文分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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