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圈都在流傳一個人販子弄殘被拐孩子的視頻,孩子大概一歲不到,太殘忍,看了心里受不了。

我也看到那個視頻了。太心疼了,說是醫生幫著人販子弄殘孩子,實在看不下去,也不知道真假

人販子被抓后怎么判?

拐賣婦女、兒童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首要分子或者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偷盜嬰兒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罪】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擴展資料

案例:馬守慶拐賣兒童案

2006年至2008年,被告人馬守慶伙同被告人宋玉翠、宋玉紅、宋空軍(均已判刑)等人,以出賣為目的, 向侯會華、侯樹芬、師江芬、師小麗(均另案處理,已判刑)等人從云南省元江縣等地收買兒童,販賣至江蘇省連云港市、山東省臨沂市等地。

其中馬守慶作案27起,參與拐賣兒童37人,其中1名女嬰在從云南到連云港的運輸途中死亡。馬守慶與宋玉翠、宋玉紅、宋空軍共同實施部分犯罪,在其中起組織、指揮等主要作用。案發后,公安機關追回馬守慶等人的犯罪所得22.6萬元。

江蘇省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馬守慶以出賣為目的拐賣兒童,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馬守慶參與拐賣兒童37人,犯罪情節特別嚴重,且系主犯,應依法懲處。

據此,依照刑法有關規定,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馬守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后,馬守慶提出上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經依法復核,核準馬守慶死刑。罪犯馬守慶已被依法執行死刑。

參考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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