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電商新規實行:主播需承擔售后責任
A5創業網(公眾號:iadmin5)5月26日報道,5月25日起,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商務部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
《辦法》明確規定,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從事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不得營銷假冒偽劣、侵犯知識產權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商品。
《辦法》的第十五條就對此明確規定,消費者通過直播間內鏈接、二維碼等方式跳轉到其他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發生爭議時,相關直播營銷平臺應當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提供必要的證據等支持。
可以說,《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意義重大,不僅可以讓整個行業的從業者有規可依,更能打擊部分不法主播的囂張氣焰,小編舉雙手贊同!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