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謝王鋼,男,1982年出生,陜西華陰(西岳華山)人,2005年畢業于西北政法大學,原金地物業、世茂物業、中南物業、永升物業等多家全國性集團公司法務負責人,現為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專注從事物業法律服務近十年。

1、新“瓜”來了

新年伊始,“瓜兒”不斷落地,這可忙壞了我等吃瓜群眾,端著小板凳,看的眼花繚亂。

這不,又來一個。

2、抖音訴騰訊


2023年2月2日,抖音和騰訊干起來了,抖音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交訴狀,要求:

(1)騰訊立即停止限制公眾通過微信和QQ分享來自抖音的內容;

(2)刊登公開聲明消除不良影響;

(3)賠償抖音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9000萬元。

3、抖音為什么這么干

抖音認為,自2023年4月起,騰訊旗下產品微信、QQ以“短視頻整治”為由,開始了對抖音等產品長達三年的持續封禁和分享限制。

這侵犯了抖音的合法權益,也損害了用戶利益。

微信、QQ,作為月活用戶分別超過12億和6億的國民級社交通訊產品,屬于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基礎設施。

騰訊通過微信和QQ限制用戶分享來自抖音的內容,構成了《反壟斷法》所禁止的行為。

4、騰訊辯白

騰訊回應:

(1)暫未收到關于抖音起訴騰訊的相關材料;

(2)抖音的相關指控純屬失實,系惡意誣陷。

(3)抖音通過各種不正當競爭方式違規獲取微信用戶個人信息,破壞平臺規則,已被法院多個禁令要求立即停止侵權。

(4)抖音及相關公司還存在諸多侵害平臺生態和用戶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騰訊將繼續提起訴訟。

5、抖音再次辯白

抖音再次辯白:

騰訊所謂“違規獲取微信用戶個人信息”,不屬實。

真實情況是:

騰訊認為用戶的頭像、昵稱等用戶數據都屬于騰訊公司的“商業資源”,

除非騰訊同意,其他任何產品,即使獲得用戶授權,不能使用這些用戶的相關數據,否則即構成騰訊所謂“非法使用”。

6、討“賊”檄文

隨后,抖音在微信上,用自己的公眾號,發表了討“賊”檄文,見下:

該文現在依然可以打開,這次微信沒有封禁,感興趣的大家可以親自前往觀看。

7、網友觀點

以下是部分網友在這篇文章下面的評論截圖:


8、你們神仙隨便打,但請尊重我們用戶

騰訊也罷,抖音也好,都是公眾在用,覺得好用才用,也是公眾養活的,你們的衣食父母是公眾,請謹記。

這點也適用其他的公司,阿里巴巴、京東、滴滴、愛奇藝等等。

你們獲取的公眾個人信息,依然屬于公眾個人,很可能還屬于公眾的個人隱私,不容侵犯,不容買賣!

 這就不是你自己的東西,你怎么能拿著說,別人用了違法?!

你有獲得我們用戶同意嗎?簽訂協議了?還是付給我們費用了?

何況,你是合法途徑獲取到我們的個人信息嗎?

時,你祈求我們用,強大了,你開始欺負我們,動輒揮動大棒(打著國家法律的幌子)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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