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起訴騰訊涉嫌壟斷,如何認定是否構成壟斷?
▌ 律師 :常亮 ▌ 編輯:左岸 ▌ 排版:小荊
導語
抖音作為近兩年大熱的短視頻軟件,具有用戶多、流量大等特點,但是細心的人會發現,如果要無法將抖音中的內容分享至微信、QQ。近日,抖音方也針對這一情況作出了反饋,直接一舉將微信、QQ所屬的騰訊公司起訴到法院,認為騰訊方涉嫌壟斷。
【基本案情】
近日,抖音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正式提交訴狀,起訴騰訊涉嫌壟斷。抖音方面主張,騰訊通過微信和QQ限制用戶分享來自抖音的內容,構成了《反壟斷法》所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為”。抖音要求法院判令騰訊立即停止這一行為,刊登公開聲明消除不良影響,并賠償抖音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9000萬元。
一
什么是壟斷行為?
通俗的來說,壟斷就是企業為了保證自身的優勢,限制或排擠其他的企業進入市場、獲取生產資料、獲取勞動力等。從《反壟斷法》的規定可得知,我國法律明確的壟斷行為主要包括三種情況:
(1)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
(2)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
(一)如何理解壟斷協議?
壟斷協議,是指經營者之間達成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決定或者其他協同行為,一般分為橫向壟斷協議和縱向壟斷協議。
橫向壟斷協議
橫向壟斷協議是指由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的協議,包括下列情形:
(1)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
(2)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者銷售數量;
(3)分割銷售市場或者原材料采購市場;
(4)限制購買新技術、新設備或者限制開發新技術、新產品;
(5)聯合抵制交易;
(6)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壟斷協議。
縱向壟斷協議
縱向壟斷協議是由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的協議,包括:
(一)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
(三)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壟斷協議。
例外情形
但是需注意的是,如果經營者能夠證明所達成的協議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壟斷協議的禁止性規定:
(一)為改進技術、研究開發新產品的;
(二)為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增進效率,統一產品規格、標準或者實行專業化分工的;
(三)為提高中小經營者經營效率,增強中小經營者競爭力的;
(四)為實現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救災救助等社會公共利益的;
(五)因經濟不景氣,為緩解銷售量嚴重下降或者生產明顯過剩的;
(六)為保障對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中的正當利益的;
(七)法律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如何認定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抖音方認為騰訊通過旗下的微信和QQ限制用戶分享來自抖音的內容,實際上是在利用自身的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那么想要認定騰訊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就需要分二個層面考慮:
其一,騰訊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其二,騰訊是否有實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市場支配地位
市場支配地位,是指經營者在相關市場內具有能夠控制商品價格、數量或者其他交易條件,或者能夠阻礙、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能力的市場地位。這里又引發了幾個概念:
// 第一,“相關市場”,是指經營者就一定的商品或者服務從事競爭的范圍或者區域,主要包含了商品和地域兩個要素。在判定一個經營者是否居于壟斷地位或者市場支配地位,是否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都必須以界定相關市場為前提。
// 第二,“其他交易條件”,是指除商品價格、數量之外能夠對市場交易產生實質影響的其他因素,包括商品品種、商品品質、付款條件、交付方式、售后服務、交易選擇、技術約束等。
//第三,“能夠阻礙、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一般包括排除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或者延緩其他經營者在合理時間內進入相關市場,或者導致其他經營者雖能夠進入該相關市場但進入成本大幅提高,無法與現有經營者開展有效競爭等情形。
根據《反壟斷法》相關規定,在認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應當依據下列因素:
(一)該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以及相關市場的競爭狀況;
(二)該經營者控制銷售市場或者原材料采購市場的能力;
(三)該經營者的財力和技術條件;
(四)其他經營者對該經營者在交易上的依賴程度;
(五)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的難易程度;
(六)與認定該經營者市場支配地位有關的其他因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第一,一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二分之一的;
第二,兩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三分之二的;
第三,三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四分之三的。
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經營者市場份額不足十分之一的,不應當推定該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被推定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有證據證明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不應當認定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但是抖音起訴騰訊這一案中,是屬于互聯網領域,所以在認定市場支配地位時,更多的要考慮互聯網行業的競爭特點、經營模式、用戶數量、網絡效應、鎖定效應、技術特性、市場創新、掌握和處理相關數據的能力及經營者在關聯市場的市場力量等因素。
什么行為算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呢?
根據《反壟斷法》相關規定,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從事下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一)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價購買商品;
(二)沒有正當理由,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
(三)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
(四)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
(五)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
(六)沒有正當理由,對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差別待遇;
(七)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三)經營者集中是什么意思?
經營者集中是指經營者通過合并、資產購買、股份購買、合同約定(聯營、合營)、人事安排、技術控制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的情形。實踐中主要包括下列情形:
(1)經營者合并;
(2)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
(3)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
經營者集中一般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主體的合同自由行為,經營者可以通過公平競爭、自愿聯合,依法實施集中,擴大經營規模,提高市場的競爭能力。但由于經營者集中有可能導致排除和限制競爭,所以我國采取事前申報的強制申報制度。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機構(指市場監管總局)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
二
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一)行政責任
經營者違反法律規定,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尚未實施所達成的壟斷協議的,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經營者違反法律規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經營者違反法律規定實施集中的,由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實施集中、限期處分股份或者資產、限期轉讓營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復到集中前的狀態,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民事責任
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可以提出侵權方停止侵權行為、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請求。
不管這場“大戰”結局如何,從互聯網近年來的發展趨勢來看,反壟斷逐漸成為了打趨勢。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才能更好地保護市場公平競爭,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經濟健康發展。
文章轉載自微信公眾號律視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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