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一男子利用抖音錄制發布不實視頻,造謠者已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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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不少遂溪人的朋友微信群都炸鍋了~
原因就是:
據傳抖音視頻有領導干部
在KTV娛樂場所…
造謠者在視頻上添加“黃略書記”。
視頻截圖↓↓
不少人問這是真的嗎?
很明顯!小編負責任的告訴大家這是
假的!
假的!
假的!
經遂溪警方查證,真相在此:
2023年1月28日,遂溪縣公安局南亭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有人利用抖音錄制和發布不實視頻,該視頻被轉載傳播,擾亂社會秩序,造成社會影響極壞。接獲情況后南亭派出所民警迅速查證……
已確認網傳視頻和黃略書記無關!
那到底誰這么大膽兒?
竟然如此造謠!
造謠嫌疑人已被抓!
經查,許某富(男,黃略鎮某村人),于2023年1月27日22時許在湛江市赤坎區某KTV參加同村兄弟的生日派對,期間為了刷熱度博眼球獲取關注和點贊,于是通過自己的手機錄制和發布了一段約11秒的抖音視頻,并自己在視頻上加上“黃略書記”四個字幕的不實信息。
經訊問,許某富對錄制發布不實視頻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已被依法處于行政拘留七日處罰。
傳播謠言要擔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
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刑法修正案(九):
其中對于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
傳播謠言、制造恐慌也要擔負法律責任,
所以伙伴們,
以下這9種消息千萬別發!
1、政治敏感話題不發
2、不經證實疫情內容不發
3、所謂的內部資料不發
4、涉黃、涉毒、涉爆等不發
5、有關港澳臺新聞在官方網站未發布前不發
6、軍事資料不發
7、有關涉及國家機密文件不發
8、來源不明的疑似偽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視頻不發
9、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信息不發
請大家自覺做到
不信謠,不傳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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