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商家起糾紛顧客有權利拍攝視頻作為證據嗎?

只要是在公共場合不涉及到他人的合法權利,視頻錄音證據是有效的。因此如果你有拍攝視頻,該視頻可以作為證據提交給法院作為判案的依據。你可以百度下看看最高院關于民訴證據的若干規定

納木措景區一游客稱拍視頻差點被打,這是怎么回事?

2023年9月30日,一位旅游視頻博主在網絡平臺上發了一個視頻,視頻中稱自己前往一個景區買票時想要拍攝一些鏡頭給自己的粉絲看,結果景區的工作人員看見他拍視頻立刻要求他將視頻刪掉。這位博主便解釋稱自己沒有拍工作人員。然而工作人員卻不依不饒地要求他刪視頻,推搡了該視頻博主,并且說了一些你報警試試,報警打你之類的話,說不刪視頻就要打他。納木措景區隨即對此事進行了調查,在當天晚上便調查清楚了整個事件,并讓當時的工作人員對該視頻博主道了歉。視頻博主也原諒了這個工作人員。

在10月2日時,納木錯景區發布了通報稱通過查看監控錄像發現這位視頻博主確實跟工作人員吵了起來,但工作人員并沒有說什么報警打死你之類的話,沒有對該視頻博主進行推搡,也沒有拿過視頻博主的手機并重啟的行為。也就是說,這位視頻博主在視頻當中夸大了兩人的爭執。景區也要求了該視頻博主更正自己視頻中不真實的部分。

這次的事件確實是雙方都有錯。工作人員不該強行要求該男子刪視頻,而這位男子也不該在自己發布的視頻中夸大事情真相,將工作人員定位成推搡游客,口出惡言的形象。工作人員應該向男子道歉,男子也該為自己抹黑工作人員的形象這件事向工作人員道歉。

出門在外,又是自己不熟悉的地方,我們難免與各種各樣的人有一些摩擦,小到口角之爭,大到動手動腳。當發生摩擦時,我們可以選擇將事情在網絡上曝光,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要扭曲事情真相,也不要斷章取義,將自己塑造成正義無辜的形象,將他人抹黑成惡人的形象。

請問如果你是景區管理人員,你如何對待游客的不文明行為?

景區管理人員對待游客的不文明行為,應該以講道理,說服勸導為主!態度要誠懇,最好不要用強制性或懲罰性的行為!因為這樣會影響游客的心情,會對景區有負面影響!

象鼻山景區不準自帶攝影師,這規定是否合理?

象鼻山景區不準自帶攝影師,這規定不合理,對于游客來說,去景點游玩,他們所帶攝影師的話,只是為了方便自己拍照片給自己拍出來更好看的照片而已,但是景區現在這樣的規定,肯定是讓我們的游客感到不舒服,因為對于這樣的事情來說,游客本身就只是想要一個更完美的旅行而已。但是景區這樣的做法嚴重的打擊了游客的積極性,那么會讓整個景區的游客逐漸的減少,有一些景區確實是自己的有照照片的,但是價格普遍都很貴,所以很多游客都不想去在景區里面照相。

對于景區來說,他們的利潤基本上都是來自于游客,那么如果這樣的方式進行了之后,可能就會有很少的游客去哪兒了,并且大多數的景區可能都有自己拍照的地方,但是這些景區普遍收費比較高。

好的景區對于這種低質量的拍照來說,他們所賺取的金額還是比較可觀的,但是對于我們游客來說實在不是一個特別好的方式去,讓我們每一個人可以得到一個更完美的旅行。

所以對于這樣的事情來說,我覺得是不合理的這樣的規定是有點強制性了,如果說僅僅是為了保護環境,或者是保護整個旅游景區,我覺得還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他們這種行為和方式僅僅只是滿足自己的私欲,只是為了讓自己的售票可以更高一點,所以這樣的方式肯定是有損我們消費者的權益的我們消費者是可以去狀告他的這樣的規定的話,其實會給整個景區帶來負面的影響。也會讓我們其他的景區跟風,但是這樣的情況其實不利于景區以后的發展,對于游客來說他們可能會有更好的方式,或者說去其他的地方玩。

乘客把出租車行車記錄儀視頻發到抖音違法嗎?

要看有沒有打馬賽克,如果有的話,那就不犯法,主要別侵犯到肖像權就行了,現在是全民監督的社會,有權拍,但還是需要雙方面同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