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執勤警察被拍攝視頻,警察在處警、執勤時拍攝當事人言行是否涉嫌侵犯公
警察在處警、執勤時拍攝當事人言行是否涉嫌侵犯公民肖像權?
屬于執行公務,不侵犯公民肖像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0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受到傷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要求賠償損失。”
在未經本人同意,非以營利為目的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為中,只有具有阻卻違法事由的行為才是合法行為。
一、弄清楚肖像權侵權認定標準。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由此可見,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備兩個要件:
一是未經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常見的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主要是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業廣告、商品裝潢、書刊封面及印刷掛歷等。對于侵犯肖像權行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請求交出所拍膠卷,除去公開陳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賠償損失請求權,不以財產損害為要件。
二、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或為國家利益舉辦特定活動使用公民的肖像,并不構成侵害肖像權。
基于以上兩點,您所說的110民警在執行出警執勤公務時,攝像拍照是不侵犯公民肖像權的。
男子拍交警執勤視頻為什么被拘留?
2023年1月18日,吳某某因尋釁滋事被執行行政拘留。
1月16日22時許,青海共和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在網上巡查時發現:快手有網民發布一段視頻,內容為共和縣交通警察大隊路查情況,并配有侮辱性語言發布到快手上。
經調查和取證后,該案移交共和縣公安局治安大隊進行處理。
經查,吳某某,男,共和縣恰卜恰鎮人。
網絡配圖
當日21時許,吳某某途徑黃河南大街時路遇共和縣交警大隊民警執勤。為了在快手吸引粉絲關注,便拍攝一段帶有侮辱性語言的視頻,并配有文字“喝酒的朋友繞路,警察叔叔掙年錢著。”發布到快手上,造成一定的社會負面影響。
經詢問,吳某某對發布視頻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有一部關于警察執勤的電影,有一位警察喜歡拿著dv拍。像記錄片。
警戒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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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拍攝交通警察執勤過程是否合法?
當然是合法的。他們的執法過程是公開的,當然可以拍攝。
兄妹倆偶遇執勤4天的警察爸爸,做了什么讓全網淚目?
有一對小兄妹偶遇執勤4天的爸爸,當時就想過去喊爸爸,可是被爸爸給制止了,于是這對小兄妹就對爸爸做了一個舉動,他們向爸爸敬了一個禮,爸爸也回敬了一個禮。這一幕被拍下來,網友們都被感動了,都說執勤的爸爸辛苦了,孩子太懂事了,一定要給贊。
國慶長假你有沒有出去游玩?大街小巷,張燈結彩,到處是游玩的人們,可是有一群人他們是辛勞的,他們在這個特殊的節日里是忙碌的,他們要保障人民安全,在我們幸福游玩時,他們就在為我們站崗執勤。他們是我們當今最可愛的人,這個視頻只是一個點,我相信還有更多像這個爸爸一樣辛苦執勤的人們,在這里要向他們致敬。從來都沒有什么幸福和安逸,不過是有這些甘愿為大家奉獻的人們,才有了我們今天所有的一切,所以一定要向他們致敬。
爸爸連續執勤4天,孩子抑制不住想念爸爸,可是看到爸爸制止的動作,他們又停住了腳步,向爸爸致敬,敬禮每個人都有爸爸,節假日的時候,大多數人都和爸爸在一起,跟爸爸在一起做游戲,跟爸爸在一起出去旅游,跟爸爸在一起談天說地,可是還有一些孩子,他們卻見不到爸爸。因為在這些特殊的日子里,他們的爸爸需要去執勤,保障城市安全。兩個孩子特別懂事,大的不過才8歲,小的才3歲,4天都沒有看見爸爸了,他們特別想念,想沖上去喊爸爸。可是爸爸用手勢制止了他們,因為他們的爸爸在執勤,8歲的孩子率先向爸爸敬禮,3歲的女兒也跟隨其后,爸爸什么也沒有說,向他們還禮致敬。這位爸爸辛苦了,兩個孩子教育得好,特別懂事,祝福這一家子永遠幸福平安。
愿生活在世界上每個角落里的人們永遠幸福,致敬那些最可愛的人。我們今天的幸福生活,完全都得益于他們的堅守。
醫生在執勤點吸煙被警察拍照怎么辦?
按到醫院的規定來辦喲,最多也是罰款,再給一個紀律處分,如果情節比較嚴重的會受到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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