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游船管理制度

1、水上項目主要指游船:各種環湖游船、渡船、畫舫、小艇、腳踏船、碰碰船、動物造型船等,包括機動船和非機營運的游船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檢查合格后方可投入營業。
2、游船應有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每年的全面檢查應不少于1次:在出租前和使用后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或停止使用,嚴禁帶故障營運。
3、游船管理部門必須配備救護人員和水上救生器材,以應急需。
4、凡開展游船業務的水域,必須設置游船專用碼頭.游船嚴禁在非碼頭岸段停靠上下游人。5、碼頭上應設置租乘游船須知的牌示和安全防范的設施及措施。
6、游船上應標示限乘人數,嚴禁超員乘坐。酗酒者、精神病患者嚴禁乘坐;兒童應有成年人陪同。
7、在水深超過1.5米的地方應建立水深尺度及安全警示標志。
8、10公頃以上水面的公園應配備巡邏船只,以維持水上治安和及時處理安全事故。
9、遇大風時應停止租船,并應出動巡邏艇引導游船返回碼頭或選擇確有安全保障的岸段就近靠岸。
10 水上項目可為游人投安全保險。

公園游船項目賺錢嗎

不一定,1要很多的本錢,2要一定的能力,還要選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