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剪輯作品可能會被判侵權,影視二次創作的邊界在哪里?

除了影視解說,別的都不可以通過,但是我個人覺得影視解說也算侵權,雖然聲音是創作者的,但是你用的是別人的創作畫面啊!所以我是看不慣這這種行為。

而且,有的影視公司是可以剪輯影視劇并發布的,也不解說,更沒有什么技巧,就是單純的照搬而已,但這都不是個人帳號,全都是一些影視公司,影視子公司,影視公司授權的帳號,而且很多平臺也喜歡推這種視頻作品,這就等于他啥都沒創作,就照搬一下就可以收錢了,那別的視頻創作者心寒嗎?那人家電影制作人能原意嗎?

一,到底是什么人在搬運影視片段。

我們應該都知道各地都有大大小小的電影院吧!你的電影院要想買放人家的電影,你就得有買版權,買來之后你就可以放電影了,但是有的電影院所在公司中不僅僅如此,還發到各種短視頻平臺上以謀私利,這就等于啥都沒干,就把錢賺了。

然后好多人開始效仿,而且網絡上開始賣那些影視公司授權的帳號,只要你花錢,你就可以發影視作品,但是你得二次創作一下,剪輯或者解說什么的,這就是侵權,所謂短視頻你必須是自己拍的作品,這就是標準。

二,影視二次剪輯沒有邊界。

只要你剪輯影視作品發到平臺賺錢用了,你那就是侵權,沒有什么邊界可言,你那屬于拿著別人的勞動成果以謀私利,那是可恥的,所以必須嚴懲。

雖然如此說,但是現在的網絡上都是這種侵權的影視片段,一些人講電影,你說一部電影如果靠一個人在那講的話,那就失去電影本真的樣子了,如果可以講的話,為什么人家還拍個電影呢,何況人家拍出來了,你壓縮成幾分鐘,然后進行講解,就變成你的作品了,你臉都不要了?

在頭條上好多視頻都是截取的影視作品里的一段,完全沒有修改會造成侵權嗎?

頭條上視頻是截取的影視作品里的一段,完全沒有修改不會造成侵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1、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2、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3、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4、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于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5、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6、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擴展資料:

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分為九類:

1、文字作品,即以文字形式表現的作品;

2、口述作品,即以口頭語言形式表現的作品,例如演說、授課、法庭辯論等等。口述作品應該有相對的完整性,能說明一定的問題或者抒發某種情感,具有起碼的獨創性。

3、表演藝術作品,即音樂、戲劇、曲藝、舞蹈和雜質等藝術作品。其中音樂作品是指供演唱、演奏的作品,例如交響樂、歌曲等帶詞或者不帶詞的作品。戲劇作品是指供舞臺演出的作品。

4、美術作品,即具有審美意義的造型藝術作品,包括繪畫、書法、雕塑、建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平面或者立體作品。

5、攝影作品,即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等介質上記錄客觀事物形象的藝術作品,如人物照片、風景照片等。

6、影視作品,即將事物形象、音響攝制在一定介質上,借助適當裝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包括電影作品以及采用與攝制電影類似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例如電視劇等。

參考資料:

把流行歌曲剪輯到自己的動畫視頻算侵權嗎?

只要沒有獲到版權所有者的許可就是侵權,但是如果是個人非商業學習 法律不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