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帶貨,需要辦執照和許可證嗎?
原標題:直播帶貨,需要辦執照和許可證嗎?
直播帶貨,是近年來新興的經營業態。對此,法律法規層面尚無明確定義與規定。最“正宗”的規定應該是《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這一規定將互聯網直播定義為,基于互聯網,以視頻、音頻、圖文等形式向公眾持續發布實時信息的活動。但關于直播中的帶貨行為,可依據的規定分較為分散。
筆者整理了直播帶貨的五個知識點。
一、直播帶貨是否需要辦理營業執照?
依據《電子商務法》及有關規定,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除外。
只要符合上述要求之一的,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
但是,要注意的是,不需要辦理不等于不允許辦理,如果申請人因其他需求申請營業執照,可以辦理。
這一原則與農業企業登記相類似,農民從事種植業等行業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亦可從事,但因政府補貼、經營活動等政策、商業因素,農業經營者主動申請營業執照,可以予以辦理。
二、直播帶貨是否可以使用網絡經營場所注冊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符合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做好電子商務經營者登記工作的意見》政策要求的,可以使用網絡經營場所注冊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但也要考慮所經營商品的許可證審批或其他部門的審批事項是否允許無實體經營場所經營。
三、直播帶貨是否需要辦許可證或其他登記?
實體店經營者在網上賣服裝,賣日用品等依法不需要許可經營的商品時,無需辦理其他許可,如銷售食品等許可商品則需要辦理相關許可證。
已經辦理營業執照的經營者,在網絡銷售本店商品的,不需要另外辦理營業執照或在營業執照上添加網絡經營字樣,如有關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實踐中,一些網絡平臺會提出法律之外的特殊要求,經營者應與平臺及當地登記機關協商解決。
網絡經營還可能(不是一定)涉及的事項包括廣告發布登記、《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等,具體是否需要辦理有關手續,根據經營者自身情況確定。
已有企業想請人直播帶貨,自己需要有經營范圍嗎?
對正常經營的企業,想請人直播帶貨,實際上是一種宣傳或銷售渠道,該商家是在網絡直播營銷中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商業主體,本身并不需要直播類經營范圍。就像很多企業都找廣告公司做廣告,都不需要自己有廣告相關經營范圍一樣。只需要自己本身合法經營即可。
總而言之,直播帶貨只是銷售的一種相關經營模式。
凡是經營行為,剝去其“外衣”之后,都可以歸屬到傳統行業中。
因此,遇到類似的所謂“新興行業”,難以掌握其登記或監管思路時,就可以抽繭剝絲,化繁為簡,將其轉化為傳統行業,思路就會清晰。
本文是為相關經營者申請登記提供參考。實際經營中,可能存在不同情況,經營者以及登記機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申請與審批。
實際工作中,還存把監管內容登記為經營范圍的情況。比如我國出臺過不少規范,比如不得刷單炒信,不得虛假宣傳等,但這些要求屬于對直播主體的規范,不需要在營業執照中寫上“廣告服務(不得刷單)”等字樣。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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